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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时间:2021-06-18 点击: 来源: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本科学生招生和全校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以及毕业生相关就业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制定、发布年度本科招生章程、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简章等招生政策。

二、根据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和学校专业建设要求,科学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负责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印卷、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阅卷、成绩处理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本科招生宣传工作的策划和实施,包括宣传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宣传队伍的建设与培训、优质生源中学的拓展与维护、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的设计与组织、招生宣传材料物资的制作等。

五、负责本科和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为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退学等手续。

六、研究并协同推进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做好学校年度生源质量分析总结。

七、负责大学生就业价值引领,围绕就业育人,制订全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案,并协同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八、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师资建设、校本课程与教材建设。

九、组织开展职业导航季、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团体辅导、就业指导相关讲座和赛事等活动,为学生的生涯规划与发展提供专业化、个性化辅导与咨询。

十、负责选调生、西部就业、农村教育硕士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实施;负责大学生西部就业奖励和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与发放;负责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帮扶等。

十一、负责校园招聘市场的建设,大中型校园招聘会的组织与实施,各类招聘信息的审核及发布。

十二、负责重点用人单位、地区、行业等高质量就业市场的拓展与维护。

十三、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生源报送、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的审核与发放,负责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办理签约、派遣、改派等手续。

十四、负责教育部、省教育厅就业管理及监测系统的数据上报及维护。

十五、负责毕业生就业调查相关工作,撰写并发布《江南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十六、负责江苏省大学生就业指导站、就业锡常联盟、无锡市大学生就业指导站建设等,辐射引领联盟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协同发展。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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