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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察处工作职责

时间:2021-06-18 点击: 来源:   机关党委

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纪委日常运作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保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公文管理;负责涉案款物保管等。

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委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特约监察员工作等。

三、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纪委的新闻宣传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负责综合分析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学校年鉴涉及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的编纂等。

五、负责提出学校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规章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执行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六、负责监督学校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学校纪委内设机构干部、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成员涉嫌违反党纪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工作等。

 

 

监督检查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纪委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等。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组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相关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上级纪委交办的和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组织、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理或处分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二、负责对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向上级纪委上报重要问题线索;归口管理纪律审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安全办案情况;协调办理学校党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党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三、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直接审查和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组织、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理或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学校纪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四、负责学校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综合信息查询、情报信息、廉政档案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同步录音录像等信息技术支持和保障。

 

 

监察处工作职责

鉴于《监察法》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尚未完成政策落地,目前监察处暂时挂靠纪委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宪法法律,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提出问责建议。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一律移送地方监委进行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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