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是负责学校防病、治病和健康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统筹儿童及半老保家属的门诊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以及他们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疑难和危重病及校医院不能处理疾病的转院审批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医疗保险工作;
三、负责全校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定期宣传预防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知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及时上报疫情;普及生殖健康和心理卫生知识;
四、协助教务部门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及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讲座;
五、负责新生入学体检、毕业生健康鉴定;负责全校教工的健康体检,及时做好统计分析,并建立健康卡,进行健康跟踪;
六、负责对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提出休学、退学建议及对要求复学的学生进行健康审核工作;
七、负责宣传和组织全校师生无偿献血工作;
八、配合校爱国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做好爱国卫生、除害灭病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饮食卫生和营养卫生的检查指导工作,炊管人员的卫生防病检疫工作;
九、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杜绝一切医疗责任事故;
十、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