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同时设立监事会。受学校国资委的委托,代表学校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对学校企业的投资进行股权管理,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一、代表学校履行对外投资、股权管理等职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对外投资、投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报备手续。
三、负责组织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等工作。
四、办理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学校投资企业经济效益考核及投资收益收缴工作。
六、负责投资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监管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
七、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及财务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