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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7-04-14 点击: 来源:   机关党委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校情,积极推进公用房使用制度改革。拟订和完善学校公用房管理办法,科学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做好房地产的各类手续材料和所有权证的保管工作,帐物相符。

三、根据教育部、学校的要求,完成房地产相关数据的报表。

四、做好公有房的资产登记、标识管理等工作,协助界定并监管经营性房产。

五、监管学校权属公用房,确保房屋安全、稳定、高效、合理使用。

六、根据教育部、无锡市房改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校房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全校教职工的住房改革及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核、发放、建档等工作。

七、做好家属住宅区的管理并完善教职工住房档案。

八、做好土地置换,房屋拆迁、城建等协调工作。

九、做好蠡湖家园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

十、做好青年教师公寓等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有效提高周转率。

十一、做好土地(水域)、房屋、家具、基础设施等的使用管理,拟订相关规章制度。

十二、制定办公家具购置计划,做好各类家具的使用管理、入库(建账)、检查、调剂、报废、统计等工作。

十三、做好基础设施、设备、管网等的备案、维护、更新、档案等管理工作,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正常、高效运行。

十四、拟订和完善能源使用和管理制度,负责节约型校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倡导合理使用能源。

十五、研究节约型校园建设途径和评价体系,参与绿色大学的创建。

十六、推广节约型校园建设成果,做好示范引领工作。

十七、协助教职工住房及相关方面的来信来访等接待处理工作。

十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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