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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工作职责

时间:2017-04-14 点击: 来源:  

新农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江苏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需求,建设“综合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分布式服务站”等创新服务载体,建立多种形式的新农村特色产业示范与服务基地,不断探索涉农高等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与新机制。

通过建设,将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打造成为学校整合区域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窗口;成为学校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基层,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综合性平台,力争为江苏省乃至全国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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