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承担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好辅导员与班主任的选拔、配备、指导、培训和典型宣传工作;
二、负责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各类荣誉评选及表彰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违纪处分及学生申诉工作;
三、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大学生勤工助学和资助育人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知识普及教育、心理危机排查及干预等工作;
五、负责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组织实施,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大学生军事训练,做好学校兵役动员、国防教育、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学兵连的建设工作;
七、协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实践等教育活动。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