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授予汪自强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16〕11号文)精神和学校《关于号召全校教职工向汪自强同志学习的通知》精神,机关党委号召全体机关教职工向汪自强同志学习。
汪自强,男,1957年7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教授。
教育部文件指出,汪自强同志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常年担任学生德育导师,关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学、科研与科技扶贫相结合,以农业生产实践需要为基础,创新开设“农业资源学”等三农课程,深受学生好评;积极关注农业科技前沿,坚持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培养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教育部文件指出,汪自强同志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现的教育系统扶贫成就突出的优秀典型。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号召广大教职工以汪自强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高尚师德;学习他爱国为民、科技扶贫的坚定信念;学习他扎根山区、甘于奉献的人格风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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